PuduMaster

  • 首頁
  • 弘法行程
  • 懺公恩師
  • 普度法師
  • 開示摘錄
    • 修持藥師法門
    • 修持大悲咒法門
    • 中華電信學佛會開示
    • 關務署念佛社開示
    • 林口長庚醫院學佛社開示
    • 新加坡開示
    • 電話開示
    • 年節意義與布置佛門功課
    • 其他開示
  • 法音宣流
    • 學佛入門
    • 學佛進階
    • 精進學佛
    • 法會錄音
  • 影像集錦
    • 2016桃園燈會
    • 廈門圓妙精舍
    • 麻豆慧光佛堂
    • 林口長庚醫院學佛社法會
    • 關務署念佛社法會
    • 中華電信學佛會法會
    • 懺公恩師舍利與荼毘現場
    • 懺公恩師九品蓮花示現
    • 懺公恩師圓妙精舍示現
    • 新加坡弘法
    • 普度師父提供照片
    • 行朝提供照片
  • 聯絡我們
  • 來信互動
    • 普度公開信
    • 來信刊登
  • Skip to content

修持大悲咒之方法(一) 1990.12.28

文章建立於 2016/6/29

郭文秀居士講(台語)於嘉義市佛教會館

阿闍黎護念:

我弟子○○盡形壽歸依佛,兩足尊;盡形壽歸依法,離欲尊;盡形壽歸依僧,眾中尊、調伏聖尊。(以上三歸念三遍)

我弟子○○歸依佛竟、歸依法竟、歸依僧竟。(念三遍)

丙、《大悲咒》的修持方法

我們今天要講“修持《大悲咒》的方法”。昨天已經講修持《大悲咒》有種種的利益,不管在家、出家都可以得到五十種利益。怎麼修持才會真正得到利益?這個非常重要,實際講起來,四個字—如法修行。如法,就是按佛陀和觀世音菩薩所教的方法去做。《大悲心陀羅尼經》講怎麼求、怎麼持咒才會得到感應。不要自己創辦,跟佛陀教的不一樣,就無法得到感應。

閱讀全文...

修持大悲咒之利益(四) 1990.12.27

文章建立於 2016/6/25

郭文秀居士講(台語)於嘉義市佛教會館

阿闍黎護念:

我弟子○○盡形壽歸依佛,兩足尊;盡形壽歸依法,離欲尊;盡形壽歸依僧,眾中尊、調伏聖尊。(以上三歸念三遍)

我弟子○○歸依佛竟、歸依法竟、歸依僧竟。(念三遍)

【經文:若諸眾生現世求願者。於三七日淨持齋戒。誦此陀羅尼必果所願。從生死際至生死際。一切惡業並皆滅盡。三千大千世界內。一切諸佛菩薩。梵釋四天王。神仙龍王悉皆證知。】

閱讀全文...

修持大悲咒之利益(二)1990.12.27

文章建立於 2016/6/18

郭文秀居士講(台語)於嘉義市佛教會館

阿闍黎護念:

我弟子○○盡形壽歸依佛,兩足尊;盡形壽歸依法,離欲尊;盡形壽歸依僧,眾中尊、調伏聖尊。(以上三歸念三遍)

我弟子○○歸依佛竟、歸依法竟、歸依僧竟。(念三遍)

【謗人謗法】“謗”指的是不屬實地亂講,就是譭謗。謗法,就是誹謗正法、佛法。

閱讀全文...

修持大悲咒之利益(三) 1990.12.27

文章建立於 2016/6/22

郭文秀居士講(台語)於嘉義市佛教會館

阿闍黎護念:

我弟子○○盡形壽歸依佛,兩足尊;盡形壽歸依法,離欲尊;盡形壽歸依僧,眾中尊、調伏聖尊。(以上三歸念三遍)

我弟子○○歸依佛竟、歸依法竟、歸依僧竟。(念三遍)

【经文:如法誦持。是時當有日光菩薩。月光菩薩與無量神仙。來為作證益其效驗。我時當以千眼照見。千手護持。從是以往。所有世間經書悉能受持。一切外道法術。韋陀典籍亦能通達。誦持此神咒者。世間八萬四千種病。悉皆治之無不差者。】

閱讀全文...

修持大悲咒之利益(一) 1990.12.27

文章建立於 2016/6/15

郭文秀居士講(台語)於嘉義市佛教會館

阿闍黎護念:

我弟子○○盡形壽歸依佛,兩足尊;盡形壽歸依法,離欲尊;盡形壽歸依僧,眾中尊、調伏聖尊。(以上三歸念三遍)

我弟子○○歸依佛竟、歸依法竟、歸依僧竟。(念三遍)

主持人致詞:我們雖然沒有值遇佛陀講經說法的時代,但是我們今天很慶幸,郭老師可以在百忙之中安排時間來到嘉義,為我們大家講經說法。這都要感謝三寶的加持,也要感謝郭老師慈悲,願意來說法,給我們帶來今天的福報。

閱讀全文...

更多文章...

  1. 認識觀世音菩薩 ─ 具大悲心者
  2. 普度公開信(29)─介紹“修學大悲法門之心得”
  3. 2015.5.25林口長庚醫院學佛社浴佛節法會(五)
  4. 年節意義與布置佛門功課(二十六)─五月初五端午節

第 20 頁,共 71 頁

  • 最先
  • 上一頁
  • 15
  • 16
  • 17
  • 18
  • 19
  • 20
  • 21
  • 22
  • 23
  • 24
  • 下一頁
  • 最後
首頁
  • Top
  • Skip to content